香港1126的火灾的却让人感到水火的恐怖力量。哪些没有跑赢火灾的高层居住的人,惨遭不幸。侥幸脱险的人无家可归,财产都在身上。以后的生活如何继续,让人不敢多想。

让我又记起很多年前,我看见一位名人写的关于住店和楼层问题的文章,文章说,他一次出外旅行,和太太住在酒店的7楼,晚上突然发生火灾。他和他的太太。历经艰辛成功逃生。至此以后他外出住酒店的原则是,楼层必须低于4层。而且一直坚持至今。受他的影响,我外出也遵循这个原则,包括我的住家也选在3层。没有遭遇危险,并不代表危险不存在。我们时刻要警惕。安全才是第一位的。

我身边有个人选了27层的住房后,还非常高兴,时不时发他在27层照的相片。不知道他现在看到香港高层火灾后是什么感觉。